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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公司工作4年,2018年3月份已经是劳动合同期满,但公司没有在此之前提前一个月给我续约或解约的提及,直到本人还在原公司工作到4月份才跟我口头上说公司不再与之续约,但也不出具任何书面形式文件通知本人!只是4月期间问我是否愿意调配岗位继续签约但薪酬无具体提及,(调配岗位职能与我当初签约的职能不对口)。公司人事也没有口头上叫我不用上班!只是说公司给出2个月的薪酬补偿给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是继续上班吗?还有怎么维权!公司人事也没有口头上叫我不用上班!只是说公司给出2个月的薪酬补偿给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是继续上班吗?

劳动纠纷 2019-04-12 07: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如果属于劳动者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劳动者离职后可以依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另外需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以上。如果属于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要依法结清劳动者的合法工资,依法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就终止了,不是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也不是你同意不同意问题,单位无须对你进行赔偿。
    2、经济补偿金中的一年平均工资含加班费。准确说,应该是一年中你在该企业的收入除以12个月计算经济补偿金。
    3、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养老保险,由于你之前可能不知道,在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时你才发现,因此你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终止劳动合同)起60天内提出劳动仲裁。
    4、应以2200元计算。全勤和绩效带有考核和奖励性质,很难算是正常工资收入。
  • 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  步骤/方法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
    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
    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样对于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征求劳动者意见的方式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变成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
    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务必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
  • 先解除劳动合同后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属于续签,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指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中间无中断的情况。
      企业采用先解除劳动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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