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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被人起诉,合同纠纷和债务纠纷,26号开庭,现在回老家了,想办个护照,不知道能不能办

离婚 2019-05-31 0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大多数的民事纠纷都是通过民事的调解和民事处理方式来解决的,例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论等。一般都是通过调解解决,民事方式主要区别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过行政手段在直接的解决的,这种处理方式与合同法的概念不同。
    2.在计划经济时代存在一些行政干预的问题,这种行为完全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相违背的。刑事方式是国家通过形式手段解决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一旦需要通过刑事方式解决的话就不属于是合同就是了,就属于是刑事案件。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确实有很多,对于此案件处理属于是诈骗案,而不是普普通通的合同纠纷案。
    3.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一系列的合同当时对事实有所争议。
    4.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2]21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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