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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夫妻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离婚 2019-04-18 13: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所确立的调整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则要首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不管是谁先提出离婚,人民法院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由于离婚案件往往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类问题时,首先要求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根据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及方便生活、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并不会因为谁是原告或谁是被告而偏袒谁。因此,所谓“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具体的认定标准是: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
    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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