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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高一,然后我同学他家住在一楼,因为三楼的下水道总是有污垢他进去找三楼的邻居说,结果对方不讲理夫妻两个人打了她一个未成年小女孩,然后我同学的爷爷奶奶出来拉也被那个夫妻打了,当时就报警了。但那对夫妻不讲理,然后赖在警察局不走了,警察还不相信我同学,就因为她是未成年人。我同学身上有伤,眼镜被打碎了,但因为没有摄像头对方不承认,不但如此还倒打一耙说我同学打了他,,这该怎么办警察还不相信我同学,就因为她是未成年人。这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01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未成年签合同时无效的,但法定代理人可以追认。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想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又《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 证人只不过是证据之一,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颁布,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五章证据中之规定: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所以针对以上内容,看现场附近是否有监控录像能拍到画面、证人不愿出面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录音作证等方式来进行证明,并报警先进行伤情鉴定,然后去医院将伤情处理好。
  • 受到他人殴打伤害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具体情节依法立案侦查,收集证据进行破案;受害人可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事实和真相,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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