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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借条是要求在2015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还请,借款人在2015年3月14日死了。请问一下我这个借条还在诉讼时效期吗

诉讼 2019-05-11 13: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条的诉讼时效: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在两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如果你当初出具的是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你则可以随时向对方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之日开始计算。而且再次主张权利时,诉讼时效还会随之再次中断,除非你在借款人出具借条20年内不主张权利,才会丧失胜诉权。
  • 如果借款人死亡的,告也就是起诉其家人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借款人的近亲属有继承借款人遗产的,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也就是借款人的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当然,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即借款人的近亲属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借款人的遗产只能是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相关法条: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两年,不予保护。??两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两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超过了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借款纠纷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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