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子拆迁,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要求就欠款金额在补偿款中优先受信。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这情况告知抵押权人,依法清理债务,或者为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房地产抵押。
被征收人可以与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内容重新协商,双方可以约定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抵押权依然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采用产权置换,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进行登记,或者在双方同意的情况另外约定其他可抵押财产做担保,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