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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妈在人行道上站着被一辆摩托车撞伤,肇事者却不承认,不愿意出医疗费,说是我妈自己摔倒的,报警后,交警找不到有利的证据,摄像头也没有拍到我妈被撞倒的画面,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我妈在人行道上站着被一辆摩托车撞伤,摄像头也没有拍到我妈被撞倒的画面,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4-23 03: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既然您已经报警解决,那么现阶段就应该积极配合警方尽快落实事故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警方的调查是有相关专业手段的,不是对方不承认就没事的,所以您不要太着急。等警方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以后,您可以凭认定书和其他相应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如需法律帮助可直接联系律师。
  • 被撞后未及时报警怎么办?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2.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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