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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广东省生了小孩,回老家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4-02-11 0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小孩是可以报销的。如果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则女职工可以依法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请求支付其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 异地生孩子的报销流程是:1、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医疗费用收据等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2、医疗生育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补贴费用、在自己的社保卡或个人银行账户中领取。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异地生孩子报销流程有:
    1、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填写后,依法提出申请;
    2、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
    3、子女出生后3个月内,予以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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