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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3月份辞职的,公司有购买五险一金,后来因为怀孕辞职了,十月份生小孩,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合同纠纷 2019-04-23 08: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无论门诊诊或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均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n
    1、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药费用,可按县市制定的门诊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获得补偿,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补偿。
    2、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要求进行补偿。n
    (1)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扣除起付标准规定的数额,再扣除超出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药品费和有关特殊检查费后,按比例补偿。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越是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低.越是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高。n确定起付标准,是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县市级医院及部分州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四个等级划分的。
    (2)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的金额。再减去应当自付的部分金额,就是计算补偿的范围。以此为基数。按补偿比例计算出应当补偿参合人的具体数额。具体补偿比例,也是按照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级别确定的。具体比例分别为60%、50%、30%、20%。个别县市在制定方案时,适当提高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属正常情况
  • 女职工孕期本人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合同,但女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项目有什么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
  • 首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辞职后,五险一金常见的处理办法包括:办理转移与接续缴费这两种,其中,五险一金和户口城市没有太大的关系,只需要你和单位存在劳务关系,单位就可以帮你购买社会保险,但如果是不同城市之间或者是跨省的转移,需要将社保关系转入到我市的社保体系内。
    社保局专家表示,只需要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凭原单位的离职单拿社保转移单。
    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开设新的社保账号。凭新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身份证,原社保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单到当前的社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账户的异地接续。对于养老保险来说,中间中断也没有关系,最后按照累计年限进行计算,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拉。
    另外,根据最新社保政策,转移时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目前,社保的全国转移已经开展。住房公积金部分在离职(特别是异地就业)的时候,是可以一次性结清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部分都可以拿到。
    其次,在没有劳动关系存在期间,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保证自己的社保不连续中断,医疗保险待遇不被停止,那如果是发生换工作而医保已经中断的情况,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工作人员介绍,以成都为例,离职后,可以以个人身份接续参保养老保险,也可以暂时中断,到了新单位后办理接续参保手续;在异地实现再就业的,如果你要将成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其它地方,你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及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到成都市原参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温馨提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积缴纳15年以上,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养老金待遇。但15年只是最低缴费年限,交得年限长一些,领取的养老金也会有所增加。
    同样,一般来说,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怀孕生孩子期间停止缴费,也无法享受生育险待遇。
    还有,失业保险金必须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而且是非自己主动辞职才能获得办理。
    职工频繁跳槽,而实际工作时间、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却不长,达不到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换工作一般需要过渡时间,而不少用人单位要等试用期满才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因此频繁跳槽,会影响失业保险缴费的积累。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来说,员工在离职后,原单位人事专员会主动为已离职员工办理停缴等相关手续,离职员工本人不需要再去办理;当当事人在新单位入职以后,新用人单位会先为新员工缴纳公积金,待新员工有了自己的新公积金账户后,就可以将原账户的公积金转至新的公积金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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