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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三金是原物退还是原价折现

消费者维权 2024-02-15 0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三金的退还:三金一般以结婚为前提的赠送给女方的,因此男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只有当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男方才能主张女方返还三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纠纷中三金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全部或部分返还,或不能要求返还。三金是一种缔结婚姻过程中的一种习俗形式,一般认定为彩礼,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返还。主要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返还三金的法律规定是:三金属于彩礼的一部分,而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后两种情形要求以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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