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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拆迁时分给了我老婆一套房,房产证一直就是我和我老婆的名字,并且我们也出了一部分的钱,现在我岳父要起诉我们,要收回房子,他的诉求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房产证一直就是我和我老婆的名字,现在我岳父要起诉我们,要收回房子,他的诉求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房产纠纷 2019-04-09 11: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产证起诉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起诉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的案件诉讼费是多少?民事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表格计算收取:
    1、财产案件
    (1)1万元以下 50元
    (2)1万元-10万元
    2.5%-200元
    (3)10万元-20万元 2%+300元
    (4)20万元-50万元
    1.5%+1300元
    (5)50万元-100万元 1%+3800元
    (6)100万元-200万元
    0.9%+4800元
    (7)200万元-500万元
    0.8%+6800元
    (8)500万元-1000万元
    0.7%+11800元
    (9)1000万元-2000万元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
    0.5%+41800元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房产证减去名字类似于房子的份额转让,就是把原来归属于你的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房产证上另外的人头上面,所以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与正常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的过程是非常相似的。
  • 关于赡养,根据《婚姻法》第 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19条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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