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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合同到期了,然后一直在公司上班,人事也没有和我续签合同,那公司搬迁,能拿到赔偿么?

合同纠纷 2019-04-17 1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续签合同,则不能享受停产留薪待遇。你的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公司将你认定为续签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期满,如果用人单位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得到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1.工龄经济补偿金  我们知道,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合同合法终止(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而这种情况又恰好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给以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说来主要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  而针对一些劳动单位逃避经济补偿的责任的,我国法律也作了相应的惩罚性的赔偿规定。这主要见于第八十五条中针对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法律还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规定。  
    3.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到期,无论续签还是不续签,用人单位都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单位在没有及时续签而继续维持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的,则属于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参见第八十二条)。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上文提到的法律依据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相关的经济补偿也应当由该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即2008年1月1日以后)。
  •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用人单位应重新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并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宽限期。
    也即: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 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你赔偿
    你现在做的,千万不可以辞职,要等单位给你解决,单位两个选择,一是协调你工作不让你过去,一是解雇你,第一种情况不用赔你,第二种情况需要赔偿你N+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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