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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埋葬政府强扒坟火化是违法的吗?

知识产权保护 2024-02-22 0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乡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解决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背治安管理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乡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第二十一条 解决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背治安管理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 强制其进行火化是违法行为。对于国家提倡的丧葬方式,行政工作人员可以给家属以合理建议,分析利害,说明道理,正确引导。简单地说,决定权依旧在死者家属身上,其他人不能也不得代为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第十三条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第二十一条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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