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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一切正常,孩子出生后有先天性脊柱裂,医院有责任吗???产前检查一直在第五人民医院做,除了三维或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在江阴人民医院做,因为第五人民医院没有仪器,然后在江阴人民医院生孩子,孩子出生医生没有发现什么,没有告诉我们孩子有什么问题,直到我出院(我生孩子的第四天),孩子游泳(医院有这个项目),家人发现孩子背上有一个鼓鼓的袋子,产科护士通知儿科医生,儿科医生问我是否做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这做磁共振,没有问题最好,我们不能,去上海苏州看看。我说彩超是在你们医院做的,她什么也没说。我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是在你们医院做的,她什么也没说。那天我带着孩子去了无锡的儿童医院。磁共振被诊断为脊柱裂、椎管内脂肪瘤和脊髓栓形成。得知这种疾病后,全家人都崩溃了,做了所有应该做的检查。脊柱裂是矫正的对象,这会影响孩子的生活。为什么没有做彩色多普勒超声和唐氏筛查?这家医院有责任吗?我想提起诉讼。如果什么都找不到,为什么要做产前检查?请问我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2-22 05: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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