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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突发脑出血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2-22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干活突发脑出血属于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一定是患者死亡医院就必须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一、诊所出了医疗事故谁负责1、如果是发生了民事医疗事故,那么则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不论是在国家医疗机构发生还是在私人医疗机构发生,则承担责任的主体都是医疗机构及就是这个医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小诊所医疗事故怎么固定证据1、如果患者已经出院,而患者或家属有疑义,这个时候最好的不要暴露想法。出院患者的病历一般归档到医院的病案室,这样的病历已经经过了多级医生的审查,是比较完善的病历(患者只有听天由命了),但不管怎么完善,只要医院存在不规范的地方,还是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方法:找到相关的律师或有经验的人,带齐身份证和相关的委托书,准备充分,找到医务部门,立刻要求,不给对方喘气的机会,所谓一剑封喉。2、如果患者还在医院,更不要离开暴露自己的想法。诚然,住院患者的病历是不可能立刻完善的,这点患者要理解,有些辅助检查单并不可能立刻归档,但已经成型的病程记录等内容是不可以篡改的。方法:打电话通知家属,最好是两个人以上,等人到齐后,立刻向主管医生提出要求,然后,把病历放在一个单独的地方(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或某个带锁的抽屉里),赖着不走,派人看管,二十四小时不离人,同时向医务部门提出要求,然后封存。注意事项:(1)看死病历,中途不可以打瞌睡,不可以去吃饭;(2)因为病历夹长的样子都差不多,要防止调包;(3)任何后补的检查单不要塞进去,放到旁边另外一个单独的地方,并进行登记;(4)任何后补的病程记录不要塞进去,放到旁边另外一个单独的地方,并进行登记;(5)病程记录(含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理记录、抢救记录等)是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如果医生提出要保持病程记录的连续性,请告诉他用其它的空白病程记录纸另外记录;(6)不要相信医务部门的人,他们在这方面的能力比医生更精明。在小诊所发生医疗事故之后进行证据的固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固定,最关键的是需要保存好病历的资料,在医院检查的检查单子,并且进行登记,病的过程的记录的证据等都需要进行证据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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