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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工伤认定了,劳动能力鉴定在XX局做了认定为十级,双方私下解决不了,现在要走司法程序,请问有司法程序我们在XX局做的这个鉴定认可不?谢谢!我是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工伤认定了,请问有司法程序我们在XX局做的这个鉴定认可不?

劳动纠纷 2019-05-31 1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

    工伤发生后,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有申请登记,审核,受理调查核实,行政决定,送达。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二)申请时间


    (三)申请材料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 工伤认定需要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个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准备一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

    4、医生诊断证明;

    5、事故现场目击者的证词证言。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 一、受理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受伤职工本人或用工单位均可向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且提供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对提供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材料。
    二、鉴定
    通知被鉴定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查体及辅助检查。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根据现场查体及辅助检查结果,并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形成鉴定专家组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并存档备案。
    三、送达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作出之日起20日内按法定送达程序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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