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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因假期工作不到22天,扣除基本工资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3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请假扣工资的制度本身是合理的,但是所扣工资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员工请假,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可以协商,事假没有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一、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1.16.二、应得工资数: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得工资数。三、实得工资数: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月工作时间约为22天。公司要求每个月出勤26天,不满26天就扣工资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因此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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