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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离开现场,三小时主动报案,是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 2024-02-24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法律调查: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不负责任,开车离开事故现场;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无证驾驶,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跑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发生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构成肇事逃逸,没有及时报警处理,逃离现场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以下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 法律分析:1、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不算是肇事逃逸。2、如果事故当事人为了及时抢救伤者,在标明车辆和位置后驾驶车辆前往请求救援或报案的不算是肇事逃逸。3、当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医院的,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资料,经过伤者家属同意后离开的不算是肇事逃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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