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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小王在某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工作。一天晚上,小王在婴儿观察室上夜班。喂了一个刚出生三天的男婴后,男婴还在哭。这时,其他孩子也哭了,于是她把男婴翻过来,俯卧放在床上,男婴停止了哭泣。小王离开男婴去哄其他孩子。几分钟后,其他孩子平静下来,大约在凌晨2点:30。从那以后,小王一直忙于其他工作,直到3:她突然想起了男婴翻身俯卧的事。然后急忙回到床前检查,看到男婴脸色发紫,呼吸停止,抢救后死亡。请考虑:这起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什么?这个案子小王应该负责吗?如果她需要承担责任,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2-24 12: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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