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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资不抵债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吗,有哪些规定

破产清算 2024-02-25 0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程序如下: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二、清算组接管公司。三、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四、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1、看你们的章程约定,如果需要开股东会决定的,他擅自决定侵犯了你们权利,造成损失的,你们可以要求赔偿;2、以实际损失赔偿;3、破产限于资不低债,股东如果决议解散,股东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如果发现资金去向不明,你们可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公司的资产含债权
  • 你好,可以起诉清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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