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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路口左转和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左腿胫骨骨折..交警责任判决书还没有下来.. 我有交强险有第三者责任险50万. 目前给对方垫付医药费8千元.. 我想了解我是不是可以不为对方垫付药疗资金..?三岔路口左转和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左腿胫骨骨折..交警责任判决书还没有下来.. 我有交强险有第三者责任险50万. 是不是可以不为对方垫付药疗资金..?

综合法律 2019-04-09 2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的理赔方式如下:
    一、有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 。
    二、无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不用坐牢的
  • 醉驾,保险是不承担责任的。抢救费说是保险公司可以垫付,但实际操作难上加难,所以最终是保险公司也不垫付。全部有车主或驾驶人自己承担。
    这是法律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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