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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多年的夫妻关系很好,但没有婚姻登记,丈夫突然死于车祸,女人能得到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5 12: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是没有权利继承遗产的。同居期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则不属于夫妻,互相没有继承的权利,但是一方留有遗嘱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一、民法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失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抚慰金。二、近亲属是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父母作为死者的近亲属,有权向丈夫索赔。至于赔偿财产的来源问题,夫妻虽是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妻子已经死亡,婚姻关系已结束,按照法律规定,妻子财产将由其继承人继承,从而与丈夫的财产相分离,妻子的父母有权要求以此财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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