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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过继给我妹妹需要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2-25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过继给别人,需要以下手续的:1、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2、双方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3、向民政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4、民政部门会对收养行为进行评估;5、民政部门认为双方都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孩子过继给别人,一般办理以上手续就可以了,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双方想要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不办理的,也不会影响收养协议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法》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亲属想要过继孩子的,被过继的孩子、送养人以及收养人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达到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后,应当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民政部门对收养关系作出评估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办理收养登记。亲属过继孩子如何办理?1、子女过继:收养人的申请书,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2、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3、子女过继: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4、子女过继:收养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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