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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厂经常为了一点小事惩罚员工的钱(扣除工资),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5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不能随便罚员工钱。只有当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公司不可以随便地罚员工的钱。只有当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实施经济处罚的只能是法定机关,企业是没有罚款权的。所以,员工在公司被实施罚款,属于变相克扣员工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和劳动管理部门申诉,相关部门会责令公司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甚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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