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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二手房买卖,跟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定金给卖方.由于一些原因,我是买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合同,现买卖双方经协商好解除合同.答应退定金给我.中介方:合同里面约定的中介费都由我买方出25200. (据了解这个费用房子买没买成功都是要付的,这个可以付 没问题)但是现在是我们合同当事人 买卖双方答应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中介要求我们支付超出以上金额的中介费. 5万+。不然不同意我们解除合同》 我认为这个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不是拒绝履行合同,而是经买卖双方协商之后友取消次约定. 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理会中介吗? 还是我们买卖双方约定自行解除合同就好?我们是二手房买卖,不然不同意我们解除合同》 我认为这个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不是拒绝履行合同,还是我们买卖双方约定自行解除合同就好?

合同纠纷 2019-05-22 2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但是有五种情况是需要对房屋交易进行公证的:
    1、继承房产,原产权人已故,合法继承人尚未办理继承手续的须提交“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买卖双方或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可由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当办理公证。
    4、共居家庭的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分居时分配家产的依据。
    5、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人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 合同解除后赔偿问题: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我国合同法第97 条作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它补求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从这条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将合同解除的效力分成两块,无溯及力和有溯及力。
      
    1、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对尚未履行合同的状态与前的情形并无不同,因而解除合同只需单纯地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这类合同的解除没有溯及力。
      
    2.合同已履行,要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的性质来决定合同是否有溯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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