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快一个月,还在试用期内。本来想交辞职信,被告知主管不在,不能辞职。公司还告诉我,我不去公司是旷工,去了也是旷工,因为迟到了半个小时,每天扣除月工资的40%,这样扣除工资合法吗?我没有提前申请辞职。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6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可能单位会算您旷工。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没有关于旷工的明确规定,以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经过公示的规章制度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可能单位会算您旷工。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没有关于旷工的明确规定,以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经过公示的规章制度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公司扣除全部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员工如果不按照公司规定的辞职流程履行相应的义务的话,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确实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公司需要提供证据才能扣除部分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