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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常州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要我承担10%的医疗费用,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01 0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看情况而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是属于合理的医疗费用,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是通过协商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扣除10-20%左右的非医保用药费用,不会全额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保险医疗费在交通事故中这样理赔: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的先予承担1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但在商业险赔付时有不计免赔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 保险医疗费交通事故中,其理赔方式为:由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理,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先予承担,一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但在商业险赔付时有不计免赔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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