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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常州现在不能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4-03-01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常州纯商业贷款能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一般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2)商转公贷款涉及的不动产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且具备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能力;(4)商转公贷款仅限纯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转贷前或转贷后均不能为组合贷款;(5)申请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或商贷的产权共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法律分析:能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是:1、商业贷款不能是组合贷;2、商业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额度;3、申请人在公积金缴纳地工作并且公积金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4、申请人没有债务也没有逾期还款的记录;5、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除申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债务;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还款记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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