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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跟老公闹了四个月矛盾,老公说要离婚,我不愿离,老公说要起诉法院会受理吗,另外起诉离婚必须得感情破裂分居两年法院才去受理起诉离婚的是吗老公说要离婚,老公说要起诉法院会受理吗,另外起诉离婚必须得感情破裂分居两年法院才去受理起诉离婚的是吗

离婚 2019-04-22 07: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 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所以不存在去申请分居离婚的事情,也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婚姻法中有“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这与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两码事,可以说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
    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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