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两个月,三月二十九开庭的,宣判后立即执行的,到现在看守所都没收到法院的判决书,请问 这是怎么回事?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两个月,宣判后立即执行的,到现在看守所都没收到法院的判决书,这是怎么回事?

刑事辩护 2019-04-23 0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同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
    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的,可从宽处罚。
  • 危险驾驶罪通常包括醉酒,飙车等等,依据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虽然案情比较简单,但还要经过法定程序,公安机关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才能起诉到法院定罪,这个过程下来也要三四个月。建议还是选择比较专业的律师进行刑事辩护代理,危险驾驶有可能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罪,其罪行可大可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嘴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