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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岁的堂弟,被老师罚蹲马步一节课,期间孩子坚持不住,被老师踹了几脚,孩子在同学面前丢脸,用跳楼威胁老师,后来被他双胞胎的弟弟拉住,回了教室,期间又被老师嘲讽,孩子跑出教室,从二楼跳了下去,摔断了腿。校方的解决方案是愿意承担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和母亲的误工费一万元,不过由于孩子受伤的地方是脚脖子,我们担心会有后遗症,合同里没有说有后遗症的情况,这样不行吧?如果留下后遗症,校方应该不应该赔偿期间又被老师嘲讽,校方的解决方案是愿意承担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和母亲的误工费一万元,这样不行吧?

损害赔偿 2019-04-11 07: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车祸赔偿中的治疗费用,伤者出院,往往可以理解为痊愈出院。即使需要二期治疗,也没有必要变更医院。变更医院产生的费用各地法院处理的方法不一。
    从事实求实的角度上说,无论是哪个医院处理伤者的治疗问题,其费用都应该由责任人承担费用的。
    但是,伤者擅自转院,擅自到其他医院救治,责任人是否承担责任会给伤者举证带来不必要的 麻烦。建议不到其他医院治疗。如果需要治疗,也要手续完备,比如征得对方同意,至少是告知对方。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公司给买了工伤保险,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则由公司承担医疗费。并且,如果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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