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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今年去世欠下几十万债务,现在有一个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并提供了3张欠条一共12.5W,并要求按借条所写月息2%一并支付本息。我和母亲都没有见过这笔钱,父亲生前也从未见过这些放贷的人。目前也无财力支付相应欠款。只有一套尚未形成产权证的农村房屋。对方会不会要求拆迁时偿付。如果10年后拆迁,那么利息是不是也要滚10年?这和在父亲的欠条上重新写上自己的名字有什么区别?不就是父债子还吗?现在有一个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只有一套尚未形成产权证的农村房屋。这和在父亲的欠条上重新写上自己的名字有什么区别?不就是父债子还吗?

诉讼 2019-04-30 21: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的消灭,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使债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这样的法律事实主要有5种,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同时,债权人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
    此外,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也会导致债务的消灭,或者债务人死亡后遗产无人继承,债的转移是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如果不继承遗产,也就不存在还款义务。
  •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条是债权人追讨债务的重要依据,但是,债权人通过欠条追讨债务的,要注意欠条的追诉期。如果规定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到期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子欠条签署日计算。
    诉讼时效因主张权利、履行义务而中断,重新计算。

  • 1、无论是父债子还还是子债父还,都是传统的观念;


    2、从现在法律角度分析,如果发生民事法律债务关系,均由债务人自己承担,这是基于债务关系的相对性,无论是子女方还是父母方,都没有法律义务替对方还债,债权人没有权利找子女为父亲还债或者找父母为子女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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