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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弟弟现在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我觉得罪名不合适。案件:我弟和AB两人起争执,和A打的过程中B在后背抱住我弟,我弟本能的挣脱拿胳膊肘回了一下,B醉酒状态,跌倒在马路牙子上蛛网膜下腔出血呕吐窒息死亡,A是掉了两颗牙。已经得到死者和伤着的谅解,现在我弟的罪名我觉得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是不是?我弟弟现在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现在我弟的罪名我觉得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是不是?

刑事辩护 2019-04-16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 1、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应赔偿多少金额要看死者家属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死者家属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
      当然,如果是由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则赔偿金额或项目不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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