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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协议离婚 2024-03-08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前签的协议是否有效,要看是否满足协议生效的条件。具体如下:1、订立离婚前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的离婚前协议,必须要表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订立的离婚前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比如在婚内签订的财产协议,符合生效条件的即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协议的效力未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
  •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有备案,未经公证,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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