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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怎么对财产进行举证,法律怎样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3-08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举证: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该提交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该提供的证据:
    1、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双方财产证据材料,如房产证等;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有效举证包括:
    1.如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4.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等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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