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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工伤鉴定能否直接起诉工伤?

工伤索赔 2024-03-09 0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不能直接起诉。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凭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凭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病例资料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履行工伤待遇赔偿前置程序;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必须自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前置程序;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必须自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是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申请伤残鉴定(如有伤残的话),之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或劳动部门作出不受理决定,则直接到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工伤案件不可以直接起诉。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起诉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经过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诉:
    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若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
    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必须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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