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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出轨,证据也有了,他现在要跟我离婚,还要跟我争孩子,孩子2岁,会判给我吗?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我老公出轨,证据也有了,他现在要跟我离婚,会判给我吗?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5-09 13: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二,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一方有外遇了,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其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的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主,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有证所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三,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通常会先听取子女意见,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其四,关于起诉书事宜你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以降低风险.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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