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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房产证只有我和我老公的名字,现在他爸妈的户口要迁入我们家,会影响房屋所有权吗?

离婚 2019-04-19 07: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当事人的户口是否能够迁移的问题,法律上没有统一的,且细化的规定。因为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同时,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我建议如下:
    1、关于130平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老房子是你父母的,则该房子是你父母,和你们没有关系。
    2、关于婚后购买的90平的房子,是你父母、你们夫妻四人共有财产。
    3、关于美吉特的店面,系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4、关于越野车,只要是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然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5、关于孩子,会根据你们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过错方是谁等因素综合确定。 祝好
  • 如果你确定想买此二手房,为防意外,你应这样做:
    1、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最好一致;(防二东家转手)
    2、现在为了防止夫妻一方偷卖房子,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你签的合同,最好要求对方夫妻一起到场签约。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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