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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15年6月份找我打工的老板借了两万块钱买房子,当时她银行卡转账给我的,后面我发现她每个月工资给我扣了一千块钱,到17年8月初我跟她提出辞职,xx提到很感谢她当初借我的两万块钱,但是这么几年每个月扣也扣完了 后面找她要七月份的工资及一年多的保险补贴及工龄工资她不给闹翻了,她现在不承认我借的两万块钱已经扣完了反倒起诉我借钱不还,不过她那里只有个银行转账和我发的那条xx,那个转账的卡也是每个月给我发工资的卡,因为做业务的,工资也不是固定的,我该怎么应诉后面找她要七月份的工资及一年多的保险补贴及工龄工资她不给闹翻了,她现在不承认我借的两万块钱已经扣完了反倒起诉我借钱不还,我该怎么应诉

反倾销反补贴 2019-05-16 2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先与欠款人进行协商,欠款人一般是自己的各种亲朋好友,不到最后不好直接使用诉讼手段,劝欠款人还钱,告知再不还钱就要采用强制手段,拒不还款就只能用诉讼了。
    诉讼要写好起诉状和相关的材料到法院进行立案,整理好相关的证据,包括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汇款记录、手机短信、相关的邮件以及本人和对方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等。
  • 我国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
    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就题主的问题,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转账凭证
    支付利息的凭证
    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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