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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纠纷 2024-03-09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转让注意事项如下:
    1、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
    2、确认转让方是否享有合法土地使用权;
    3、是否属于可以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4、通过评估,确认转让价格;
    5、其它应当注意的事项。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土地转让的注意事项有:注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注意按照规定取得土地使用证;注意签订书面的土地转让合同;注意不得改变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注意取得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一)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得转让使用权;
    (二)合同主体应当适格,内容、形式、程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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