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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续租还用签合同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房屋租赁 2024-03-10 0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租房续租还用签合同吗
    1、租房续租还用签合同。因为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如果想要续租的,应当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2、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3、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4、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5、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房续租需要签合同。因为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如果想要续租的,应当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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