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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自建房该怎么办理房产证?

房屋产权 2024-03-10 0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建房产证的办理分四步:首先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之后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最后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自建楼房办房产证需要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之后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最后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自建楼房依法办理房产证应该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之后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最后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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