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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人可以依法用土地经营权入股吗

土地纠纷 2024-03-10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用土地经营权入股,这是法律允许的。股东还可以用货币、实物以及知识产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四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 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有:
    1、股东用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对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土地经营权入股是指依法将可流动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可以贷款。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法律规定: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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