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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公司工作四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现公司以我不适合目前的岗位为由,要求给我转岗,请问我有权利拒绝吗?如果拒绝是否还算公司解雇我,需要另赔我一个月工资吗?现在公司工作四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有权利拒绝吗?是否还算公司解雇我,需要另赔我一个月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4-14 2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是因为你本人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单位给你调岗后,仍不胜任的,单位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单位是可以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提供有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证件,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单位还需要根据员工的上班时间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 可以解雇员工不胜任岗位、单位调整等原因,单位都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一个月通知员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直接要求员工离职。另外需要支付员工工作年限补偿,在本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如果单位无理由解除合同或者理由不合法,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两个月工资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
    46.
    47.87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它可以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那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与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1、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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