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婚姻债务 2024-03-10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有义务偿还;
    2、如果丈夫所欠的债,是为个人不合理开支而用的,或者可以证明该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丈夫个人偿还,妻子没有义务偿还。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丈夫欠债妻子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公欠债老婆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老婆要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昭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