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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是无偿合同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债务追讨 2024-03-10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委托合同不一定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具体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为无偿的,但是受托人由于委托事务付出的费用及利息,应该由委托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 委托合同不一定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具体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为无偿的,但是受托人由于委托事务付出的费用及利息,应该由委托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 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是否支付报酬,委托合同约定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属于无偿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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