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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 2024-03-10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耕地征用的赔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土地赔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征收耕地的赔偿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一、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土地征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4、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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