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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是工伤,三级伤残,厂家没买社保,劳动官司的案子,劳动仲裁在20l7年12月份下达,不服,也在当月上诉了,怎么还没等到法院一审开庭通知三级伤残,劳动官司的案子,劳动仲裁在20l7年12月份下达,怎么还没等到法院一审开庭通知

仲裁 2019-04-30 11: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伤残三级怎么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实际工资收入的,按照12个月实际工资平均数支付;不能证明的按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支付,两者相差很大,所以最好能证明自己的实际收入。三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为每个月工资80%其次是关于你的伤情,能否判定为三级伤残:伤残三级中关于手指的要求是:10)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11)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2)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伤残四级关于手指的部分是: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伤残五级关于手指的部分是: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伤残六级关于手指的部分是: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伤残7级关于手指的部分是: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伤残8级关于手指的部分是:15)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伤残9级关于手指的部分是: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18)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伤残10级关于手指的部分是: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最后我感觉就你说的伤情最多能评上9级,十级是肯定符合的。
    至于9级和10级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7个月、9级9个月,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实际工资收入的,按照12个月实际工资平均数支付;不能证明的按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支付,两者相差很大,所以最好能证明自己的实际收入。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级6个月、九级10个月,标准是统筹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为: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应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劳动者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公司辞退你分两种情况,一是在试用期内,如果证明你不符合条件或有重大失误等,可以直接通知你辞退;二是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即可辞退,若不提前则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因为你没有说是否在试用期内,劳动约定时间多长等等,所以不好判断,但公司有义务与你签订合同,所以一般来说,会倾向于对公司不利的解释。
    4、劳动纠纷必须先裁后讼,先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你应提供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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