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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期间发岗位工资待遇?

讨薪 2024-03-10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在怀孕期间正常上班的的话,必须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如果休产假的,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员工怀孕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孕妇在怀孕期间正常出勤上班的的话,必须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如果休产假的,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怀孕期间不能上班公司也应当发放工资。国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员工在怀孕期间是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的。对于不发放工资行为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况,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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