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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律师:我爸是一位建筑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工地的搭架垮了,导致我爸从架子上摔下来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现在工地老板和包工头没有提起任何赔偿事宜。想请问一下,这个具体有一些什么赔偿,或者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导致我爸从架子上摔下来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这个具体有一些什么赔偿,或者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纠纷 2019-04-29 0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包工头带工人工作,如果出了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一般可做下列责任分配
      
    一、发包方承担50%负责(若发包商在合同中注明免责,并因此而支付了安全风险金,则不再承担责任)。
      
    二、承包方50%的责任(如果在合同注明,承担安全全责,并收受了发包方的安全风险金,则应承担100%的责任)。
      
    三、如果包工头在承包分项目时没有具体合同和免责担责文件,一般会承担30%的责任。
      
    四、如果包工头在工作现场无视安全生产规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则应由包工头承担100%的安全事故责任,若经济赔偿部分财力不足的,应由发包方和上级承包方协调解决。
  • 你好,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工地骨折能否获得赔偿,首先要认定工伤。认定工伤的三个基本要素的,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且也符合该条第
    (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规定。但最终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需要由工伤认定机构的结论确定。
    如认定工伤认定即有社保机构按工伤认定标准进行支付,如为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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